環境突發事故風險評估
是針對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間發生的可預測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或突發事件產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質,所造成的對人身安全與環境的影響和損害,進行評估,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環境風險評估的程序
企業環境風險評估,按照資料準備與環境風險識別、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現有環境風險防控和環境應急管理差距分析、制定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措施的實施計劃、劃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五個步驟實施
進行環境風險評估評估的企業條件
據江蘇省環保廳(蘇環辦[2013]321)號文件規定:一、經環保部確認的840家重大及1944家較大等級環境風險企業;二、其他自愿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的環境風險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