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體系
能源管理體系就是從體系的全過程出發,遵循系統管理原理,通過實施一套完整的標準、規范,在組織內建立起一個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體系,注重建立和實施過程的控制,使組織的活動、過程及其要素不斷優化,通過例行節能監測、能源審計、能效對標、內部審核、組織能耗計量與測試、組織能量平衡統計、管理評審、自我評價、節能技改、節能考核等措施,不斷提高能源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有效性,實現能源管理方針和承諾并達到預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標。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并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權限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
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工作是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重要內容
萬家企業是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以及有關部門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初步統計,2010年全國共有17000家左右。萬家企業能源消費量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60%以上,是節能工作的重點對象。抓好萬家企業節能管理工作,是實現“十二五”單位GDP能耗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約束性指標的重要支撐和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家組織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建立能源管理體系。萬家企業要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逐步形成自覺貫徹節能法律法規與政策標準,主動采用先進節能管理方法與技術,實施能源利用全過程管理,注重節能文化建設的企業節能管理機制,做到工作持續改進、管理持續優化、能效持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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