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示范區旨在通過建設形成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格局,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初步建立,節能減排和碳強度指標下降,資源產出率、單位建設用地生產總值、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城鎮(鄉)生活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等處于前列,城鎮供水水源地全面達標,森林、草原、湖泊、濕地等面積逐步增加、質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地面積明顯減少,耕地質量穩步提高,物種得到有效保護,覆蓋全社會的生態文化體系基本建立,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得到有效落實,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文明建設典型模式。
黨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
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下發了《關于印發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以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為基本途徑,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明顯提升。
2014年3月10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福建成為十八大以來,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第一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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